這張照片對我來說,意義很不一樣。
這是在澳洲的少年法庭會議室裡拍下的,幫我們照這張照片的,是偷我相機的小偷,右邊灰白頭髮的是少年法庭的檢察官Scott,左邊則是小偷的監護人叔叔,多奇妙的組合和氣氛。
去年這時候,我待在澳洲的一個小鎮,住在一個working hostel裡在農場工作,住宿的地方是六個人一間的,每天和各國的背包客們過著熱鬧的團體生活。
直到有一天,我和室友工作回來,一回到房間裡,看著日本室友Akira苦著一張臉,說房間裡被闖空門了,據其他背包客們目擊,好像是從外面翻牆進來的小偷,Akira說他丟了筆電和手機,要我們趕快檢查自己有沒有不見什麼。我和Summer立刻著急的翻箱倒櫃,發現Summer的筆電被偷了,我的Cannon相機也不翼而飛,好在我們窮背包客們身上都沒什麼現金,但損失也夠慘重的了。
我記得那天在農場裡工作了快十個小時,回來已經筋疲力盡,再聽到這樣的壞消息,心情真是糟到了極點,想到陪伴自己一起旅行的相機被偷走,還有裡面八百多張還未儲存的旅行照片就這樣沒了,我真是氣的要發抖了!
很快的我們馬上報了警,晚餐的時間幾位警察來到了背包客棧,跟我們詳細的一一做了筆錄,真的要誇獎一下澳洲警察,實在是非常的細心又有耐心,反覆的叮嚀我們還有沒有漏了什麼,晚上門窗記得上鎖之類的。原本一直擔心人在異鄉會被當地人欺負或壓榨,或不受重視,卻完全沒有這樣的感受。反倒是在台灣,像這樣的小案子警察大概也只是會要你自認倒楣了吧!
奇蹟似的,隔天警察竟然就打電話來通知我們,所有報案的失竊物全部都找回來了,感謝老天爺眷顧,這失而復得也太開心了!
原來小偷是兩個住在附近的當地小孩,一個七年級,一個九年級,大約13、14歲,知道我們背包客白天都在外工作,老是在附近徘徊看沒有可以下手的機會,他們找到機會翻過圍牆,直接闖入我們就在圍牆旁的第一個房間,卻發現房裡都沒有現金,所以把所有看的見的電子產品通通帶走,回家發現不是中文就是日文,兩個小鬼看也看不懂,隔天就帶到二手商店想轉手賣掉。二手商店的老闆察覺情況有異,趁他們不注意時打電話問警局是否有失竊報案,結果一比對下,全是我們昨天報失的物品,警察三分鐘內趕到,馬上就在二手商店把兩個小鬼給逮捕了。
第三天,警察很有效率又貼心的幫我們把所有失物全部送回來,送回來一大包的東西,竟然還有山德的臭襪子,山德驚訝的說:「欸!幹嘛偷我襪子啊,還沒洗這麼臭也要!」看的我們好氣又好笑。很幸運的,大家的東西全都原封不動的還回來了,只有我的相機裡的照片被刪的一張不留。
雖然相機失而復得很開心,但遺失的那些照片才是我最在意的啊!一口氣嚥不下,我跟警察說:「不能就這樣把相機還給我就沒事了,我的照片全被刪了,這些東西對我來說很重要,我必須要見到小偷,或是小偷的父母,就算沒能賠償,我也要他們跟我道歉!」
挖,許琦琦,妳有完沒完啊,妳一個人在異鄉,還想要爭個什麼公道啊!
我心意真的很堅決,一定要見到小偷,就算我只有破英文,也要讓他們知道他們惹到的是台灣人,恰查某一隻。
警察面有難色的說:「如果不想就這樣結案的話,會進入法律的程序,我們可以幫你安排上法庭,跟小偷和小偷的監護人見面,然後在法庭上決定處分,但這樣下來至少會耗上一兩個月….。」一兩個月?…對我這個四處移動的背包客來說,這不是一段短的時間呀,其他室友聽了,都沒有興趣跟進,畢竟東西回來就好,好像只有我一個人這麼鐵齒,好吧!當作一次國外上法庭的經驗也好,老娘跟你耗了!
我很感動的是澳洲地方政府對這樣的小案子一樣重視的程度,一個禮拜後,我就收到了少年法庭寄來的信,告知我一個月後上法院的時間。而這當中,少年法庭的檢察官Scott也來找過我,還打了好幾次的電話給我,告訴我現在兩個小鬼被安置的情況,告訴我上法庭我會遇見哪些人,我們要討論些什麼,我的權利有哪些,他幫我約好了背包客棧的經理陪我一起出席,避免因為語言的問題錯失ㄧ些重要的細節。我很感謝能遇到像Scott這麼設身處地著想的檢察官。
Scott說:「我完全可以體會妳的心情,如果我的女兒在國外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,我也會很心痛,但我很高興妳很勇敢,能據理力爭,因為妳知道什麼是對的,如果我們總是這樣姑息這些慣竊,只會讓事情一再發生,少年法庭就是要給這些孩子們一些震撼教育。」
一開始我也很擔心自己是不是把小事給搞大了,一樁小失竊案(東西又還找回來了)卻要動員這麼多人,上法庭的事也讓我很緊張,但和Scott談過幾次話以後,我越來越覺得我做的事情是對的,他的鼓勵給我很多正面的力量。
上法院的那天,來了很多人,除了我和背包客棧兩個經理,有兩個行竊的小孩Travis和Anthony、他們各自的監護人、還有學校的校長、班導師、負責這案子的警察官還有Scott跟書記。奇妙的是,沒有法官,因為根據這種非正式的少年法庭,對未成年少年罪犯的判決,是用「討論」出來的。
這真的太好玩了,法庭會議竟是在一種很溫馨又正面的氣氛下進行的,沒有人憤慨激昂的說話,沒有家長當著眾人打罵小孩的老調戲碼,會議室的佈置就好像在救國團的團康教室裡,沒有警告你「歹路不可行」的標語,反而有很多勵志的海報,竟然還可以一邊喝咖啡一邊進行……。
這是我第一次跟兩個小鬼見到面,我仔細的打量他們,再看看他們的監護人,其中Anthony是半個原住民小孩,已經沒有父母,負責監護的是原住民社區的主委。兩個小孩頭低低的坐在椅子上,很安靜的,不時的抬頭起來瞄我一下,看起來其實沒有我想的那麼壞,或是吊兒郎當的樣子。
每個人的座位上有自己的身份和名字,也順便表明了自己的立場,大家圍成一圈而坐,可以清楚的看到每一個人面孔。會議進行的方式,是從兩個行竊的小孩開始,每個人都要說明自己牽涉這案子的那一部份。Anthony和Travis兩個人非常非常誠實而且鉅細靡遺的把行竊的過程和動機都講出來,監護人說了他們成長的背景,學校老師說了他們在學校的表現,還有警察描述從我們報案到他們抓到兩個小孩的過程。而我,則是要描述我所受到的損失是什麼。
我把相機拿出來在桌上,對著Travis和Anthony說:「你們看,這就是你們偷走的那個相機,現在它回來了,在我的手上,看起來好好的跟當初被偷走前沒什麼兩樣。」他們點點頭。
「我損失的,可能比你們想的要嚴重一點,你們刪掉了裡面八百多張的照片,是我很長一段時間旅行的紀錄。為了這些旅行,我必須辛苦的在農場裡做你們不想做的工作好幾個月,我必須付出很多代價來換取這些美好的回憶,而你們就這樣一個刪除鍵,洗掉了我這些美好回憶留下來的畫面,這些失去的不是像金錢一樣你還給我就可以了,這些照片,你沒法還給我。」說完,兩個小朋友的頭低到都快骨折似的。
「對不起,我不知道對妳的傷害這麼大….」Anthony說。
「不然,我幫妳整理家裡到妳高興為止…」Anthony的提議讓我差點笑了出來。
Scott則是提議給他們的懲罰是要幫社區服務三個月,一直到聖誕節前為止,我們大家都同意了。寫了判決書,所有人在上面簽了名,就這樣完成了我生平第一次上法院的經驗。
結束的時候,Anthony走來再跟我說了一次對不起,問我有沒有什麼可以幫我做的。我真的原諒他了,我笑說:「我想到一件事,你可以幫我跟Scott拍一張照,因為這也是我一個很特別的回憶。」
所以,上面那張照片就這樣來了。
整件事情我有很多的想法跟感觸,首先是警察和少年法庭對這件案子的重視程度和效率,讓我不得不對澳洲政府在這方面感到佩服和感謝(也或許是我運氣好,遇到很負責的承辦人),還有他們對於犯案少年的處理方式,用很正面的態度去面對他們所做錯的事情,告訴他們事情的嚴重性,讓被害者和犯案人有面對面溝通的管道,再加上家長和學校老師把他們過去的表現和成長背景說明,更顯的在法庭上被赤裸的呈現,對一個十多歲已經懂事的小孩來說真的是場震撼教育。
這篇講的嚴肅了,但我發誓,這是我在澳洲待過的時間中,最嚴肅而正經的一件事了…。
